【深度解析韓劇Law School】1:被輕判12年的性侵惡徒趙斗淳




前一陣子剛追完評價很好的韓劇Law School(法學院),由金明民、金汎、柳惠英、李姃垠所主演的Law School是在講述大韓民國最高學府法學院的教授和學生們捲入殺人案件謎團,通過一連串血淚過程,讓這些未來的法律人了解到法律的真實、法律和正義。
(好囉,以上大概是大家可以在維基百科見到的基本介紹)



本片導演金允錫是麋鹿很喜歡的導演之一,麋鹿心中韓劇排名前五的<耀眼>就是金導演執導的,關於<耀眼>心得,請見:2019年唯一推薦韓劇【如此耀眼】心得

金明民我第一次認識他是在<貝多芬病毒>,但我承認我當初是為了張根碩才追這部韓劇的😎,金汎的上一部作品是<九尾狐傳>飾演李棟旭的弟弟,柳惠英則是知名神劇<請回答1988>中的霸氣寶拉,我們是為了寶拉(柳惠英)才決定要追這部劇的,但是越看就越陷入金明民的魅力之中😍。

簡單點評一下麋鹿對本劇的評價:一開始有點無趣,但是撐過前三集你會欲罷不能;這是一部不能分心、不能快轉收看的韓劇;這是一部可以讓你更了解韓國社會時事與爭議的質感韓劇;不用刀槍也沒有什麼意想不到的大貨車撞死人橋段,但是卻可以透過法庭上的各種交鋒讓觀眾感受到劇情緊湊的好劇。

特別是韓國社會時事的部分,除了大家比較知道的性侵犯趙斗淳案以外,整部片包含趙斗淳案內,共反映了韓國五個真實社會案例、以及韓國社會上備受關注的社會議題,如:約會暴力、妨害名譽...等。

雖然我們已經在pocast跟大家聊過了,但因為資訊量很大、加上有幾個案例是麋鹿覺得相當有意思,但是比較沒人提到的部分,特別寫成文章來跟大家分享。

Law School(法學院)裡面所提及的韓國社會真實事件,主要有下列五點:
四、內線炒股獲利高達120多億韓幣的檢查長진경준(暫譯:陳景峻)

五、駭入教授電腦竊取考題的延世大學法學院研究生


由於每個案件/事件篇幅較多,因此會分篇為大家介紹,本篇要聊的便是第一點:被輕判12年的性侵惡徒趙斗淳事件。

聲明:這些都是我們在網路上蒐集到的資料(中文查不到,是因為用韓文查),中文翻譯可能會稍有不順暢之處,還請見諒,更重要的是。我們不是法律系畢業、因此不會攥寫任何跟法論相關的看法,單純就是就文字上的資訊來分享,很多資訊都是麋鹿認真搜集資料且嘔心瀝血查字典翻譯,請勿擅自轉載,如需轉載請來訊取得授權。

趙斗淳2020年出獄畫面


趙斗淳這名字大家可能比較陌生,但是提到『素媛』這名字大家可能比較熟悉,這是發生在韓國2008年的一起極為兇殘的性侵案件,已經有多項前科的嫌犯趙斗淳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強姦未成年女童娜英(化名),因為他的暴行讓娜英終生殘疾、骨盆骨折、大腸小腸外露外死,必須靠人工尿袋才可排泄。

然而犯下如此惡行的趙斗淳竟然只被輕判12年有期徒刑,在韓國社會引起一陣譁然,因此也被翻拍成電影<素媛>,趙斗淳在前陣子,也就是2020年12月12日刑滿出獄,又引起韓國社會一陣熱議,畢竟如此惡劣的性侵犯即將回到社會上,百姓們大家心中總是害怕、特別是鄰居們、家中有幼童的父母們...

因而,趙斗淳案也都出現最近的韓劇題材中,除了本次要討論的Law School外,同時段競爭對手李昇基主演的Mouse中也提到趙斗淳案,甚至趙斗淳為自己辯解的說詞也都如實地在Mouse中上演,韓國的影視題材向來喜歡反應社會時事,因此也可以預料趙斗淳案可能持續地出現在韓劇題材中,這邊就為大家解析韓國人民對於趙斗淳案件為何如此反彈,以及社會論議的內容為何。

針對趙斗淳案有幾大重點:

一、為何一個前科累累的前科犯只被輕判12年
二、趙斗淳案後韓國對於兒童性侵相關的修法改善措施
三、南韓以未成年為對象的性侵案件高發率


【為何一個前科累累的前科犯只被輕判12年】

首先,韓國不合理的『身心微弱심신미약』減刑法案,韓國的法律跟台灣相似,存在著如果你是因為藥物、酒精、疾病所造成的身心狀態不穩定下的犯案是可以減刑的,在韓國光是麋鹿閱讀到的案例中,就好多起案例的被告最後用『喝了酒、不記得了』成功獲得減刑或是免刑的不合理判決,在趙斗淳案也是如此。

在討論為何趙斗淳只被輕判12年之前,先帶大家了解一下當時的韓國法規:
刑法第297 強姦罪,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301 強姦至傷罪,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在,讓非法律專業的我們來想一下,看起來應該至少要以刑法第301條起訴他吧?畢竟受害女童都終生殘疾了,但是當時檢察官卻僅以強姦罪起訴趙斗淳,這邊的關鍵點是,在當時韓國的法規,有期徒刑的上限僅有15年。

也因此後續大家才會看到法官一直強調『已經在現行的法規下、給他處以最嚴格的刑期』,原委就是這樣子來了,就法官的立場,只能針對檢察官所起訴的內容予以判決,檢察官僅以當時刑法第297條強姦罪起訴趙斗淳,也就代表,法官判最重也只能是有期徒刑的上限,而當時上限年限為15年。

接著,我們再談到,有期徒刑最高上限為15年,趙斗淳憑什麼可以減刑3年?他明明在犯下此案之前已是前科累累,恐龍法官不知道嗎!!?

前面已經提到身心微弱(심신미약)的部分,指的是因為身心障礙或因其他因素造成判斷力不足的情況下所犯下的罪行可予以減刑(我們不是法律系,這邊就不深入研究這部分)。
總之趙斗淳在上訴時再三強調當時他喝了酒、沒有正確的判斷力、他什麼都不記得了,他堅稱自己當時是身心微弱(심신미약)狀況,即使當時的法官表示他個人認為這是不可置信的、然而因當時被告上訴的情況下,檢察官竟然沒有任何反駁、就是等同於原封不動地接受了被告趙斗淳身心微弱的上訴了,就法官當時的立場,也無法否決趙斗淳提起的身心微弱訴求,因此最終只好給予減刑3年。

這也就是在Law school劇中飾演法官的李姃垠,為何會如此憤怒、不情願,還是必須要宣判承認嫌犯身心微弱的事實予以減刑,趙斗淳一案在現實上相關單位後來也針對該檢察官召開懲戒會議,認為該檢察官確實有疏漏之處,但當時韓國社會所有批判都全在判刑的法官身上。

該法官直到幾年後在電視節目專訪上,才得有機會提及當時是如何無可奈何地接受趙斗淳的上訴、並給予他身心微弱(심신미약)減刑,即便事後所召開的懲戒委員會也足以證明了是因為當時檢察官的『疏失』才導致趙斗淳被輕判12年,但在那個當下,該法官已經是被社會大眾攻擊得體無完膚了。有時候我們在痛罵恐龍法官的之前,更應該去了解是不是檢察官起訴的內容,讓法官不得不在現有法律的規範下予以如此判刑。(換句話說,罵要罵對人啊!法官有時候可能是無辜的!!!)

反對趙斗淳出獄的民眾們上街抗議(照片來源:BBC NEWS)


【趙斗淳案後韓國對於兒童性侵相關的修法改善措施】


也因為趙斗淳案的關係,韓國在此之後也有一系列的修法:

2010年制定『性暴力犯罪處罰法特例法』,對於未滿13歲的未成年者實施性暴力犯罪,最低量刑從7年提高為10年。並且規定性侵未成年人在內的重犯罪者可公開相片,但是網友不能私下傳播,政府可以公開嫌犯足跡和照片等資訊,但是一般民眾分享的話一樣會有觸犯名譽毀損罪的可能性,這點在Law School中也有提到,姜率A的妹妹發現劇中李滿浩就住在家附近、傳訊息給女主姜率A後被李滿浩發現,李滿浩要脅要提告就這原因。(針對韓國的名譽毀損罪日後會再另外整理一篇文章)

韓國官方公佈的肖像,也一直被質疑:僅公布他以前的照片,過了這麼多年,民眾真的認得出來嫌犯現在的模樣嗎?



2010年將有期徒刑的上限從15年增加為30年,並廢除針對未滿13歲兒童性犯罪的公訴時效,且延長罪犯出獄後配戴電子腳鏈的時間,最高可長達30年。

2011年7月國會通過『性犯罪者性衝動藥物治療法』,規定對未滿16歲兒童進行性犯罪的19歲性慾倒錯症患者、性暴力犯罪再犯高危險性的罪犯、兒童性犯罪累犯2次以上等性犯罪者,可實施化學閹割,韓國也是亞洲首個推動『化學閹割』的國家

2013年,再次修訂『性暴力犯罪處罰法特例法』,修法規定「性犯罪者不適用於因飲酒或藥物導致的身心喪失、身心微弱的相關減刑條例。」
白話的說,就是性犯罪者再也不能用喝酒、或吃藥等相關理由,作為減刑的說詞,這點在Law School劇中也有被提到,在李滿浩之後便修訂『李滿浩法』,針對性侵犯者的身心微弱(심신미약)不適用減刑的相關修法。

2019年4月通過『針對特定犯罪人員的保護觀察暨配戴電子腳鏈相關法』,俗稱『趙斗淳法』,根據該法規定,刑滿釋放的特定人員,除了必須要配戴電子腳鏈以外,還要被限制外出範圍與外出時間,並且需要接受專員的24小時嚴加監管,以防止他們出獄後再犯!
並且又於2020年11月再通過加強對電子腳鏈佩戴者間監管的『保護收容法』,又稱『趙斗淳防治法』

這些措施在Law School和Mouse劇中都有提及,他們會有一個中央監控系統,監控這些配戴電子腳鏈的前犯罪者的足跡,但Mouse劇中也反應出了:所謂的24小時嚴加監管如果只是電話監控,實質的幫助真的大嗎?(詳細的內容大家再去收看Mouse囉)


【南韓以未成年為對象的性侵案件高發率】

根據韓國媒體於2012年的報導指出,2006~2012年間韓國性侵13歲以下兒童的案件,每天平均2起以上,而2017年根據『韓國先驅報』公布的韓國警察廳數據,2012~2017年的5年間,至少發生了5104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虐待案件,平均每天3起。

從電影『熔爐』、『素媛』都是在反應未成年兒童被性侵的案件,在韓國的統計顯示,13以下未成年者性暴力案件中女性的比率達87.9%,13歲以上、未滿20的性暴力案件中女性的比例更高達94.4%。有報導指出在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國家、同時又是父權主義為主的國家,在性犯罪比例上會較為顯著,同時兒童又是最弱勢、最無抵抗力的一環,因而造成在性侵案件中未成年兒童的比例較高之影響。
(以上資料皆為各種資料收集,韓媒引述專業人士意見之報導陳述,並非作者正式研究,如有出入或錯誤還請不吝提點告知)

韓國媒體연합뉴스於2020年針對2018年以未成年為對象的性犯罪統計。


韓國的近年幾任的總統從李明博、朴槿惠到現在的文在寅都曾公開宣示要打擊以未成年兒童為對象的性犯罪,但在我們查到的最新資料中,以兒童為對象的性犯罪件數中,2018年3219件,比起2017年小幅增加24件,到了2019年以兒童為對象的性犯罪件數為2753件,比起2018年減少了19.3%,雖有顯著的減少,但是在2019年的統計中有30.8%的受害者是未滿13歲的未成年兒童,這比例從2016年起從23.6%到2019年的30.8%,卻是每年都在成長的,顯見在未成年兒童性犯罪的防治上,即便連幾任總統都宣示要大力打擊,但從數據上看來韓國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吧!

以上,便是這次為大家整理的趙斗淳案件相關資訊,以及韓國以未成年者為對象的性犯罪案件相關資訊分享,
如果喜歡我們的整理內容也歡迎到我們的podcast收聽喔:https://bit.ly/2TuHVQr

接下來會再陸續整理Law School中所提到的韓國真實社會案件和議題,請隨時鎖定我們的社群平台:麋鹿看世界


再次聲明:這些都是我們在網路上蒐集到的資料(中文查不到,是因為用韓文查),中文翻譯可能會稍有不順暢之處,還請見諒,更重要的是。我們不是法律系畢業、因此不會攥寫任何跟法論相關的看法,單純就是就文字上的資訊來分享,很多資訊都是麋鹿認真搜集資料且嘔心瀝血查字典翻譯,請勿擅自轉載,如需轉載請來訊取得授權。



麋鹿

柒零前的高齡少女。天生易迷路,反而更能體驗不同的美景。Welcome to my world. Let's lost at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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