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的2月,台灣的SNS上除了『25,21』、『39』以外,另一部洗版你各位社交平台的韓劇大概就是『少年法庭』(소년심판)了,這部由Netflix發行,金憓秀、金武烈、李聖旻、李姃垠四位實力派硬底子主演的律政劇,就如同片名,主要圍繞在少年犯罪議題上,沒有韓國新派的矯情、灰暗的色調,沈重的議題,讓少年法庭在眾多浪漫愛情劇中,殺出一條血路獲得不少的討論度。
(BTW, Netflix行行好,可以拜託不要讓一堆寫手一直暴雷嗎?)
如同許多媒體已經大肆報導的,這部劇中的案件全都是引述韓國曾經發生過的真實案件,但今天我們先不聊聊真實案件,而是要跟大家介紹韓國的少年法,在少年法庭這部劇中圍繞著 「少年法庭」、「少年犯罪」議題,裡面理所當然出現許多韓國少年法的相關專有名詞,就連處分處置,也跟我們一般成人的法律大有不同,少年法不管在哪一個國家,對於非法律相關科系的人們來說,都是相當陌生的一塊領域。
今天這篇文章就要來介紹韓國少年法,以及其中的相關名詞,讓大家在看劇的時候,可以更能理解編劇的用意、角色們當時的情緒和想法,那麼,各位同學,筆記準備好,開始囉!
韓國少年法主要是針對未滿14歲、觸犯法律的未成年者而設立的法則,比起處罰,更強調的是矯正和預防,而在未成年的犯罪者、或是有可能犯罪的未成年中又有以下四種分類:『犯法少年』、『虞犯少年』、『觸法少年』、『犯罪少年』。
韓國少年法執行概要,資料來源:韓國法務部 |
『犯法少年』:指未滿10歲犯罪的兒童,不能給予刑事處分,也不能給予少年法的保護處分。
『虞犯少年』:10歲~18歲,經常性逃家、喝酒群聚...等,有犯罪之虞的少年,也就是犯罪的高風險對象。
『觸法少年』:10歲~13歲,行為牴觸刑法的少年,但不具有刑事責任,因此不得處以刑事處法,只能處以少年保護法,『保護法』非處分,最重的處分僅是十號處分的2年少年院處置。
『犯罪少年』:14~18歲的犯罪少年,家事法院可依罪行輕重處以『少年保護事件』或是『少年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的以少年法院判決為主,少年刑事案件則是需進入刑事案件給予判刑處分。
所以簡單來說,年滿10歲的少年,是依照年齡作為『觸法少年』和『犯罪少年』的區分,未滿14歲的『觸法少年』無論犯下多大的案件,依照少年法最高就只能給予2年的少年院保護處置,不會有刑法責任。這也就是少年法庭在前幾集討論第一個案件:未成年少年誘拐並殺害幼童時,一直在提到的14歲這個關鍵。
然而年滿14歲未滿19歲的少年,則依照法院判決決定是要給予『保護事件』或是『刑事案件』,接著就針對這兩種處置方式介紹。
當犯罪少年會由少年法院給予保護處置,保護措施主要有1~10號處置,
少年保護法的10個處分,資料來源:韓國法務部 |
一號處分:委託監護6個月(可再延長6個月),將少年委託給監護人或是可以盡到監護人責任的人,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
二號處分:聽課/上課命令,對象為12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100小時。
三號處分:社會服務令,對象為14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200小時。
四號處分:短期保護觀察,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1年。
五號處分:長期保護觀察,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2年。
六號處分:託付給符合『兒童福利法』規定的福利設施或是少年保護設施代管,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6個月(可再延長6個月)。
七號處分:強制醫療處置,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6個月(可再延長6個月)。
八號處分:一個月少年所處置,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
九號處分:短期少年所處置,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6個月。
十號處分:長期少年所處置,對象為10歲以上少年,上限時間為2年。
1~10號的處分,其中部分處分可以合併實施,或替換(這太詳細,建議收聽我們的Podcast比較快喔)
接著,介紹少年法中會經常出現的機構名詞,
『少年分類審查院』:這是一個可以暫時將少年與外界隔離的機構,在這裡除了給予少年人性教育以外,更重要的功能是,該機構會用科學的方式,從生心理、生活環境、原生家庭...等科學依據將少年分類,並將分類結果提供給少年法院的法官作為處分判決的依據。
『少年恢復中心』:類似於私法型的團體之家,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設置,讓受到一號或是六號處分的少年能有一個與外界環境隔離的環境,讓少年得以獲得矯正的機會,如有原生家庭不適任監護的情形,也可作為臨時的庇護中心。
『少年院』:這是少年保護法中最嚴格的機構,有點類似我們熟悉的少年感化院,讓少年在規律生活中透過教學、職能訓練、人性教育等等,提供穩定的回歸社會支援的機構。
以上,就是韓國少年法中『少年保護法』的相關介紹。
最後,再補充說明,年滿14歲未滿19歲的犯罪少年,被判以『少年刑事案件』會有什麼樣的處罰呢?
短期:2~5年,特殊加重犯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長期:10年以下,特殊加重犯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
最嚴重的死刑或是無期徒刑:少年是無法求處前面這兩種處分的,最高只能處以20年有期徒刑。
這也是韓國許多人民不斷請願想廢除少年法的原因之一,以劇中第一個案件的真實事件『2017年仁川小女童分屍案』來說,主嫌為16歲少女,被關20年後出來,正好是青壯年時期(=身強體壯可以做更壞的壞事),雖然需要配電子腳鐐30年,但實際上真的能抑止再犯嗎?
還有更多我們查到的資料,都在Podcast分享喔
註:以上資料來自韓國各大網站論壇、韓國法務部官網,花了很多時間整理,希望大家高抬貴手不要整個搬去用(可以告知後引用,但盜用是不可取的),我們非法律系專長,也不是很精通韓文,因此在翻譯用字表達可能會有誤差,如有錯誤之處歡迎大家提出指正,謝謝。
你好 我是一位高中生,目前正在進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專題研究,請問可以引用您的貼文在報告中嗎?並無任何商業用途。
回覆刪除您好,抱歉現在才看到留言!可以使用喔,雖然不是很專業的研究內容,但希望對您有幫助:)
刪除你好我是一位高二生,正在做韓國少年法相關報告,請問可以引用您的文章在報告中嗎?並無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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